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也没有对有关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因此,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人用药品不应当采用强制注册商标制度。也就是说,从2002年9月15日起,即《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人用药品不再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这是于法无据的行政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14
药品不是强制注册,是需要取得批文。商标没有这个要求,
烟跟酒,我们国家商标法规定必须有注册商标才能在市场上面卖。这才是强制。谢谢1
第3个回答 2014-08-14
目前只对烟草这一块强制注册商标,其它行业没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