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了3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深圳。

在深圳做了一年半,领导想派我去北京上班,去北京上班期间不加工资,不去就把我开除,这该怎么办?如果我被开除,公司应该陪我几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地点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劳动者可以拒绝工作并解除合同。建议保存相关证据。
对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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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经济补偿,不是还有跟劳动合同签了几年还有工作几年有关吗?好像不止2个月工资吧?

追答

根据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支付一个月,6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非法解除双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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