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可否分次支付

如题所述

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è§„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ç¬¬ä¸€æ¬¾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ç¬¬ä¸€é¡¹è§„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ç¬¬å››é¡¹ã€ç¬¬äº”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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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1
不可以,既然是一次性就是说必须一次性支付完全。
第2个回答  2018-08-04
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时,单位就支付经济补偿,不能分开的,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0-21
原则上不可以,具体过程中可与员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