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后发现简历存在虚构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为该劳动合同的无效,用人单位便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立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为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劳动者,将通过虚构简历而获得的与其真实简历不相当部分的工资予以返还。
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不仅仅要退还因虚构简历而多获得的工资,更有可能承担因其欺诈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旦被发现简历造假,定会对其个人求职信用产生负面的影响,使得后面的求职过程尤为艰辛。所以,求职要诚信,你对他人真诚,别人才会接纳你,对你开诚布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27
一、请问入职填写相关表格的时候没有“如果简历描述存在虚假,予以辞退”的描述?
二、企业的员工入职难道没有试用期?试用期辞退风险低很多;
三、员工入职的劳动合同没有立即签订吧?一般都是一个月内办理的,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辞退不劳动法吧?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没有补充协议(比如虚假信息、泄密等)?
四、最后,如果虚构简历,但是对目前甚至将来的岗位及薪资没有什么影响,也没什么了。
以上,或许有不妥的地方,但都是企业目前的常见处理方式,请你严格按照劳动法去处理相关事宜,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2
简历造假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毕竟现在物价奇高,生存困难,国家也不希望有大量失业人员也失业率存在,因此,企业不应当也不能较真,其实劳动合同就是劳动的合同,不管简历是否造假,只要过程中有面试复试以及背调的工作及其过程,都是一个双向的选择,不适应也不应当是什么诈骗啊之类的说法,所谓的诈骗是指不劳合获,这样完全是搞偏与理解偏了!只是是付出的劳动,有考勤有出勤,就属于付出劳动的合法所得,是劳动所得,是不违法的,至于解除合同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不用计较继续聘用,继续合作,不用也不应当太过于认真扣门,这样对企业与劳动者双方都不好,法律也不应当会支持企业的一些非法的行为。如此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