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逃跑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做生意的,他来我家往国外发货 ,打过几次货就算认识了, 只知道他的名字和电话 , 发走货说过段时间结钱可是就没影了! 电话都打不通空号了, 也没有打欠条 ,我们这边发货欠款都不打欠条的。听别人说那个人把国外的铺子卖了20多万回老家开饭店去了!我们去报过警,警察说要没线索不给查!我要是有线索还要警察干屁!我想问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的想法是可不可以让警察去电话公司查开号人的身份证上的地址!?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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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欠款人逃跑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区别民事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关键要素在于行为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款项后,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等情形的,涉嫌诈骗罪,正当的借贷关系,债务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只承担民事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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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21
先起诉,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防止超出诉讼时效,申请执行后,只要什么时候找到欠款人,什么时候就可以执行,不需要考虑超出诉讼时效了。
第3个回答  2010-06-14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此类案件属于经济犯罪,可以向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要求公安局查实后立案查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6-07
看来这是有心骗人一把的啦,要查很难。警察估计不会理你的事,我建议你找事务调查所也就是私家侦探帮忙,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可以找有关他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