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未收回,是否永远有效,领导可以随时开除吗

如题所述

辞职报告上面如果有辞职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要求的时间点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辞职书的一个月内任意时间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所明确的权利义务,一是劳动者有义务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二是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离职。

如果劳动者在辞职申请中明确了离职时间,那么在此时间到期之前,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前时间是违法的;如果劳动者在辞职申请中没有明确离职时间,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离职申请的一个月内任何时间点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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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9
辞职期限届满后失效。如果过期后单位才批准你,叫你走人,单位的行为就违法了,你可以要求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4
  如果劳动者履行辞职告知义务后又拒绝与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及继续上班,则用人单位可以视为劳动者递交的辞职报告为失效处理。事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事实开除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则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
第3个回答  2015-11-08
辞职就不要后悔,尽快找领导批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