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工资大约5850元(不考虑社保扣款),计算如下:
假设税前工资收入为X,按现行税法及个税条例,则有:
(X-3500)*10%-105=130,
计算得到税前收入X=5850元
税后收入=5850-130=5720元。
简要分析: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5850-3500=2850元,确定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即免征额),适用七级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如下:
1、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应交个税;
说明:按照我国现行个税条例,薪酬所得计征个税时允许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扣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计算。
个税计算方法详见图片说明(含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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