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怎么不往医保卡里打钱了

如题所述

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在划转。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有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按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账户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医保卡的钱是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划入。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往工伤职工医保卡划钱,一般是因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没有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所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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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9
伤残津贴又不是社保费用,为什么要往社保卡里走?
医保账户里的钱是医疗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