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限极等保健品,为什么不算传销

如题所述

从卫生部得知,卫食健字[2000]第079号批文字号的所有者为敦化市长白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芹维康胶囊。
  另外,在这份宣传资料上还宣传了“无限极红果清露”,称其有“清热降火、润肠排毒”的功效,并能有效缓解睡眠不佳等症状,还能帮助减缓便秘现象,健体养颜、健脾开胃、消食化积、促进消化。但与前者不同的是,这个“无限极红果清露”并没有“蓝帽子”——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同样具有如此多的功效,而与上述不同的是,这是未经国家批准的普通食品。
  从这个资料上看,不少“无限极”产品还对“慢性支气管炎、哮喘、高血压、脂肪肝、腹泻、子宫肌瘤类风湿病、慢性肝炎、慢性肾炎”等诸多疾病有作用。
  这个产品真有如此神奇?以上宣传已经具有疗效作用,按理来说这些产品应该是一种药品,但为什么该产品却是一个只具有“食准字”或“食健字”批号的“食品”呢?
  2004年4月6日,该公司在与本报核实情况时称:“该宣传资料不是目前我司允许使用的宣传资料,可能是某些经销商私自印制、未经我司审批许可的正规宣传资料,也有可能是那些我司早已禁止使用的宣传资料,但是仍有某些经销商在非法使用这些宣传资料”,并称笔者所查阅的是“中国卫生健康网中企业与产品介绍栏目下的内容,并且以上内容的刊登并未获得我司授权与许可”。
  笔者为此采访了中国卫生健康网技术部有关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告诉记者:“凡是在我们网站上出现的企业与产品介绍,都是需要收费的,不可能有不收费而介绍产品的,如果一个企业想要在我们网站上做介绍,当然也必须是手续齐全,一些材料及费用的来往也肯定是通过该企业的有关领导,比如说在、签合同、收费时需要该公司有关领导签字,所以,在我们网站上介绍企业与产品信息,不可能是个人行为。”
  同时,笔者又登录了广东南方李锦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公司网站,结果发现,作为该公司自己的网站,同样也存在之中夸大宣传的现象,笔者下载了几段:“增健口服液功效:调节免疫,增强抗病能力;无限极增健口服液有效调节免疫,可促进神经系统及内分泌系统功能的改善,能改善睡眠质量及精神状况;改善消化功能;改善肝肾功能;无限极增健口服液在调节血压方面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男士口服液功效:通过补肾健脑,有效改善睡眠质量,提高抗疲劳能力,增强记忆力;改善性功能及未老先衰。儿童口服液功效:健体强身,有利生长发育;调节脾胃,促进消化吸收;健脑益智,改善学习能力;增强免疫,提高抗病能力。
这比笔者所获赠的宣传资料上宣传的更加过火。那么这网站上的宣传难道也是未经公司允许,或禁止或非法的么?这总不能再怪罪于
无论是直销还是传销,这些都不重要!只要你的脑子没有秀逗,那就可以了!你听说过保健品的能治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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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4
病情分析:
这种东西是不能治疗鼻炎的,
指导意见:
无限极是一种保健品,没有明显的治疗疾病的疗效,治疗鼻炎可以用辛芩颗粒治疗。
第2个回答  2018-01-03
人家有产品啊!而且可以来店面获得国家认可了,而传销就是空口谈白话怎么赚钱什么都没有
第3个回答  2015-04-04
他是有产品卖出的,也是合法生意。直销跟传销有着本质的差异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03

无限极是合法的直销企业。


在我国,从事直销,需要经商务部核准,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在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可以查到合法的企业名单网页链接

国务院

《直销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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