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收入和分期付款收入的区别

如题所述

增值税:
1)预收款:①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分期收款: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消费税:
1)预收款: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分期收款: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营业税:
1)预收款:①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分期收款: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
1)预收款:①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②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2)分期收款: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资源税:
1)预收款: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2)分期收款: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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