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人已经去世了留下老伴五个子女老伴有权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女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上的人已经去世了,留下老伴五个子女,老伴无权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女。
因为虽然房产证上的人已经去世,但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逝者与老伴共同共有,每人各拥有一半产权。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后,属于他(她)所有的一半产权就成为遗产,将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由老伴和五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个人各继承遗产的1/6,总房产的1/12。继承后的房产份额为老伴7/12,五个子女各1/12。
由于老伴只拥有房子的7/12产权,如果把房子给其中的一个儿女,就侵害了其他四个儿女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其他四个儿女同意老人的做法,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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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3
这个当然是没有权力的,因为房子一般是属于去世的这个人的。属于五个子女和老伴平分的。老伴说了不算的
第2个回答  2021-10-03
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初步可以判断房产应该是属于父母共同共有,其中一方去世了,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在世的老伴只能就该房产的一半及其对去世的丈夫(或妻子)继承的份额进行处分。
换言之,就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夫妻在世的另一方并没有房产的全部处置权,只拥有属于其的一半再加上剩下一半的六分之一(与五个子女均分)。
所以,在世的老伴是没有权把房子给其中的一个儿女的,除非有去世的人的遗嘱指定。
如果需要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儿女,那么必须要其它子女同意并签署放弃继承的申明。
第3个回答  2021-10-03
无权
因为该房产在法理在现在属于大家共同所有。
这是因为只要5个子女没有签定书面的放弃遗产声明,那么就都对房子的继承有权利。老伴有一半多的所有权(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占一半,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与儿女都有继承权继承死亡一方的一半房产)
第4个回答  2021-10-03
没有权利。
老伴和五个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去世人的房产的相同份额的继承权。也就是说这套房产,老伴占有十一分之六,五个子女分别占有十一分之一,老伴无法处理所有财产。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