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可以买本地医保。
山东省人社厅介绍,居民医疗保险新规规定,取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户籍限制,
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纳费用,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参保居民同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无居住证的新生儿,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
山东还在新规中要求开展医保精准扶贫,确保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范围。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扩展资料
持居住证异地办理医保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在户籍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再参加我市
城乡居民医保。在福州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应按规定将其在外统筹区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关系转入福州市。
2、按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停止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在停止签注手续的当年度已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
3、参加职工医保的居住证持有人,至
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已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2、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
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
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
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从2015年起,社保卡将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一卡通"的功能。如把社保卡、就诊卡和银行卡三合一,实现就医"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