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电表是“一户一表”,那就是供电部门直接收费。每月按照表计计量装置,远程读取你的用电量,按规定收费,绝对不存在多收费的情况,水费亦是如此。如果是房东翻倍收取你的水电费,私人出租房是整幢装一个总电表、水表,阶梯价收费,可到供水公司、供电公司查询,还有通道楼梯灯、损耗,故,只要不太离普,都合理。如:我处电价250度内0.64元,251度一500度0.9元,500度以上1元多。水也一样。
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合法的,但不合法又怎么样呢?你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在说签合同的时候也是你自己愿意的。非正规商品房类之外住房可能收取标准会有所不同,比如小产权房,村委楼此类房屋,因为深圳一户一表政策,但小产权房是一栋楼为一户电表,电价又实施阶梯收费,所以电价会有不同,以实际为准,这样说吧,首先有一个阶梯收费,出租房如果不多收,那就是要房东倒贴的。而且很多地方还要收出租房的税。所以一般一块钱的电费房东是不赚什么钱的。但是如果超过一块,就慢慢开始赚钱了。
关于水电费国家都有相应的计量标准,民用、公用都不一样。但翻倍收费这种行个人行为,就我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在上海租房四年的经验表示,这样的房东也不咋滴,还是换一家吧。合理,也不违法。因为在租房过程中,出租人一定会和承租人谈到这些实际问题。
承租人也有主动搞清楚水电费价格的责任。认为可行的情况下,才会签定租赁合同。因为租房的前题一定是建立在承租人同意的基础之上。又浪费不必要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