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理解正确的是。

如题所述

民权主义的理论基础是自由、平等、博爱。这些理论,对民权主义理论的构建具有决定性意义。孙中山早年出洋,即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他长期居留海外,并在欧美各国考察政治,对卢梭的《民约论》(今译《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的《法意》(今译《论法的精神》)等西方资产阶级著作早有涉猎,对美、法等共和国的议会制度,亦曾认真研究。后来更以“论理学”、“政治学”作为民权政治宣传的手段。
青天表自由,白日表平等,满地红表博爱
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驳保皇报书》中,孙中山就论及“自由民权”问题。同年发表《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强调清廷剥夺人民之“平等权及公权”,侵害“生命权及财产自由权”,禁制“言论自由”。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之《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重申“共和民政”、“平等自由”问题。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颁布《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提出“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
到了晚年,更较为系统地研讨这一理论基础,谓“自由、平等、博爱是根据于民权,民权又是由于这三个名词然后才发达。所以我们要讲民权,便不能不先讲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名词”。
在谈到民权与自由、平等关系时,孙中山认为,“民权的学说,是从欧美传进来的”,自由、平等,包括于民权之内,真正的自由、平等必须在“民权上立足”,“要附属于民权之上”,易言之,“民权发达了,平等自由才可以长存,如果没有民权,什么平等自由都保守不住”。这种表述说明,孙中山所使用的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名词,首先是政治学上的概念。研究民权主义的理论部分,是了解民权主义政体方案的前提[1]。
自由观
政治学概念的自由,系指社会关系中受到保障或得到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孙中山的“自由观”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指“民族的自由”与“国家的自由”。他将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与中国革命的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相提并论,认为“法国的自由和我们的民族主义相同,因为民族主义是提倡国家自由的”。他主张“把我们国家的自由恢复起来”,使“国家能够行动自由”,臻国家于独立、富强之域。故他又说,“自由和民权是同时发达的,所以今天来讲民权,便不能不讲自由”。
启蒙思想家对自由的认定
(2)指公民的政治权利。在“共和政体”下,民权主义所重视的“自由”,即“主人”所应享受的政治权利,包括“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权”,以及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四种直接民权。上述“完全自由权”,孙又称之为“绝对自由权”。但享受这种“绝对自由权”是设限的,即限在“人民”范围之内的,即只有“真正反对帝国主义之个人及团体”,才能“享受有一切自由及权利”,而“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
(3)指“放荡不羁”、“一盘散沙”式的极端的个人自由。孙中山一方面认为中国传统上“受君主之压制,一切不能自由”;另方面又认为,中国封建时代“人民对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别人自生自灭”;“中国人向来很自由”,“自由过于充分”,于是,中国人便出现“一盘散沙”倾向。他认为“大家要希望革命成功,便要先牺牲了个人的自由”,“党员能够自由,然后全党方能自由”。他还强调军人与官吏,“必须纪律严明,然后能收力使臂、臂使指之效”,以个人自由去服从国家自由,“中国民族才真能自由”。
平等观
平等是民权主义的理论基础与主要内容。他称自己“素所怀抱平等自由之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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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6
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浅析
孙中山先生是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缔造者,同时也是中国近代民族民主主义革命的开拓者,中国民主革命伟大先行者,而三民主义就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
三民主义从民族、民权、民生三个方面对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理论进行了高度概括,其含义宏远、思想深邃,通过对三民主义的阅读与理解,我认识到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认识到那个时代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而在这三个方面中,民权主义具有核心地位,它提倡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推翻封建帝制,代之以“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结束数千年的专制制度,反映了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孙先生在最开始介绍了民权的来源,人类历史的发展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即从神权到君权再到民权。在洪荒时代,人类为了生存与野兽争斗,靠的是气力。等到毒蛇猛兽差不多都被人杀完了,人便同天斗,对抗自然的种种天灾,但是和天斗不能用气力,于是产生了神权。到后来人同人争,就过渡到了君权,君权发展到极端,人民受到严重的压迫而反抗,就产生了民权,所以说即便君权在以往可能适应人类社会的发展,但是目前世界上民权才是大势所趋。
孙先生也提到南方主张民权就是顺应世界的潮流,虽然南方政府的力量薄弱,军队实力不及北方,但是只要顺着潮流去做,纵然一时失败,将来一定是成功,并且可以永远的成功。北方反抗民权就是在反抗世界潮流,倒行逆施,将来一定会失败。
在倡导民权时,孙先生还引用了孔孟的话语,指出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张民权,如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此便足以说明中国人对于民权的见解源远流长,有相当好的思想基础。同时借孔孟之语更具说服力,因为孔孟乃儒家圣人,在历史上有很高的影响力和威望,就如同康有为和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主张儒家思想也认同变法,利用儒家思想来为自己的变法服务。
谈到民权,自然就要谈到从西方思潮中传过来的自由和平等,因为它们就包含在民权之中,实现了民权也就实现了自由和平等。
西方人往往批评中国人只有口号,不懂自由和平等,其实这也是因为国情不同,西方受到专制主义的压迫很严重,得不到充分的自由和平等,于是他们就起来抗争,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宝贵的自由和平等。而中国则不同,虽然中国也是专制主义社会,但是政府并没有过渡干涉人们的自由,人们并没有因为缺乏自由和平等而痛苦万分。其实倒不如说中国人是太自由了,自由地成了一盘散沙,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所以受到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受到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可见自由并不是神圣的东西,自由也会产生流弊。
因此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的目的正好相反,个人不可太过自由,而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只有牺牲了一部分个人的自由,大家才能团结起来,才能产生力量,摆脱列强的压迫,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态。
孙先生的民权主义所倡导的自由和平等都不是绝对的,都是有条件的,这是为了避免自由和平等的流弊,避免走入歧途。
民权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权宪法,即政权、治权分立,政权归属国民大会,而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这些治权各自独立。五权宪法虽然是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但是有其特色,更加适应中国的国情,比之三权更为完善。考试权和监察权则是参考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方便选拨人才和廉政建设。然而,将五权归于大总统的统一领导又与分权制衡的原则产生了矛盾。
尽管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但是三民主义不仅是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对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直到当下仍然对中国的民主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仍要努力学习发展三民主义,使之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