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里征收了,分两套房婆婆说给小姑一套,小姑已出嫁了。这件事如果是我,我会随婆婆的意愿,因为婆婆有权处置这两套房,就由她处置吧。让她开心做一件大事吧。如果小姑也认为自己也有权利分享父母的的这份财产,那也让她拿去吧,不要因分财产闹得不愉快。不过以后养老也要分清楚关系,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这样就没问题。
但在这里我也想说一说,为什么大多数老人总想着女儿好,有什么利益总忘不了给女儿一份呢?你这个问题明显带着重男轻女的倾向,觉着小姑已经出嫁就不再是你公婆家的人,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你自己是女人,也已经嫁人,你出嫁后你的父母就不再是你的父母了吗?如果你生了女儿,等她出嫁你就不再认她,不给她任何财物上的帮助了吗?
我想来想去,我认为老人的思想是转不过弯。一是男儿、女儿都是自已的骨肉,都应该给他们每人一份财产。她没有考虑到他们已经长大成家了,再不需要她照顾了。她的财产就应该用来养老了。二是她偏偏错进不错出,吃住在儿子家,早晚有儿子、儿媳、孙子陪着、看着,有什么事能及时得到照料,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早晚在一起未免有不顺眼、不顺心的事,这时就想到了女儿,认为女儿才好。这种想法我认为是老人思想转不过弯,尽想自已的,不考虑儿子的难处。如果后半辈子让她跟女儿过又会怎样呢?俗话说:寿终正寝。跟女儿过能寿终正寝吗?
作为女儿,如果有哥哥或者弟弟照顾父母是最欣慰不过了,早晚照顾老人的滋味不好受,如果两头的老人都要照顾的话是顾不过来的。不要和哥弟争父母的财产了,哥弟守着父母,受着父母老人的老年脾气是不好受的。
唠叨了这些,语无伦次。总之,有权利就有义务,不要为金钱伤了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