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怎么定义

如题所述

我国没有恐吓罪,威胁恐吓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威胁恐吓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构罪条件是:一、多次恐吓别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恐吓别人的;三、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别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别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对于恐吓和故意伤害要分清界限,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对于没有构成犯罪的情节,也要据理力争,对于邪恶势力不能退步谦让,全体国民要携手共同与恶势力作斗争,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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