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水电一局:水电一局成立于1958年,总部位于吉林省长春市。
水电二局:水电二局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水利电力部永定河水力发电工程局。
水电三局:水电三局组建于 1956年6月,原隶属国家电力公司。
水电四局:1958年10月,为建设刘家峡这座我国第一座百万千瓦级水电站,水利电力部水电建设总局行文,成立刘家峡水力发电工程局与盐锅峡工程处,简称刘家峡工程局。
水电五局:水电五局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水利水电战线组建最早、规模最大的部属水电施工企业之一,其前身先后历经水利部工程总局第三机械工程总队、岗南水库工程局、水利电力部岳城水库工程局、水利电力部白龙江水电工程局。
水电六局:水电六局始建于1958年,在近六十年的风雨历程中,随着管理体制变革,公司曾先后多次变更企业名称。
水电七局:水电七局的前身是水利部官厅水库工程局,1955年更名为水利部总局第一机械工程总队,隶属于水利部。
水电八局:水电八局的前身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总队,始建于1952年,并于1992年更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水电九局:水电九局源于贵州高原。确切地讲,是源于贵州猫跳河流域的开发。
水电十局:水电十局诞生在新中国第一座水电站的长寿狮子滩,成长在千古传颂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其前身为1950年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的西南水力发电工程处。1954年,改为狮子滩水力发电工程局。
水电十一局:水电十一局前身是黄河三门峡工程局,成立于1955年12月,是新中国成立后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第一支机械化水电施工队伍,被誉为“新中国水电建设的摇篮”。
水电十二局:水电十二局的前身为电力工业部新安江水力发电工程局,成
立于1956年3月。
水电十三局:水电十三局的前身为水利电力部马颊河工程局,始建于1962年。
水电十四局:水电十四局的前身为云南水力发电工程局,始建于1954 年。
水电十五局:中国水电十五局的前身是陕西省水电工程局,成立于1952年,2005年划入中国水电集团。
水电十六局:水电十六局的前身是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于1957年在原燃料工业部101工程处基础上组建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