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孩子户口在女方,想要把户口迁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不同意下孩子户口怎么办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1、 离婚证;2、 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户口作为报复和要挟的理由。 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在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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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08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5、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追问

我所指的是,女方不同意小孩户口迁移,我应该怎么做,需要哪方面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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