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车子借给朋友开,他酒驾被抓后逃逸,车被扣了,请问我车能取出来吗?我要负什么责任

车子能取出来吗?我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可以取出来。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需要负的责任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有车辆所有人承担。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

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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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6
  按照规定五日内可以拿回您的车。需要到您的朋友出现,证明酒驾是他的行为,否则您负全责。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要搞清楚是你朋友是酒驾还是醉驾,如酒驾的只是罚款和暂扣驾照。如醉驾的以危险驾驶罪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拘役六个月以下)和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现在的问题是需要你朋去办理,如酒驾的交罚款后可以取车。醉驾的要你朋友接受处理后可以直接办理取车。因为醉驾只是针对个人,不针对车辆的,追究的是个人,不是车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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