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工期如何计算

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根据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的比值范围来取费的,请问定额工期如何计算呢?

定额工期计算方法如下:

定额计算法。本算法是根据各施工段zhi的工程量、能够投入的资源量(工人数、机械台数和材料量等)按下式进行计算,即:

tji= Qji/ Sj Rj Nj= Pji/ Rj Nj

t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流水节拍;

Q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工程量;

Sj—专业工作队(j)的计划产量定额;

Rj—专业工作队(j)的工人数或机械台数;

Nj—专业工作队(j)的工作班次;

P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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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实际的工期还包括工期顺延的情形。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竣工日期的确定有以下原则:1. 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2.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3.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4.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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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1-05
按《国家定额工期》上面的规定进行计算,国家定额工期是一个册子,上面列出了很多的情况,查一下,简单的相加减乘除后,就可以得到定额工期了。
第3个回答  2019-03-16
①从
开工

竣工
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
日历工期
”。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就是工作的期限,时间的长短。如:我这次的工期是1周,就是说我所要工作的时间是1周,指工作的时间。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① 定额计算法。本算法是根据各施工段的工程量、能够投入的资源量(工人数、机械台数和材料量等)按下式进行计算,即:
tji= Qji/ Sj Rj Nj= Pji/ Rj Nj
t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流水节拍;
Q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工程量;
Sj—专业工作队(j)的计划产量定额;
Rj—专业工作队(j)的工人数或机械台数;
Nj—专业工作队(j)的工作班次;
Pji—专业工作队(j)在某施工段(i)上的劳动量。
② 工期计算方法。对某些施工任务在规定日期内必须完成的工程项目,往往采用倒排进度法。其具体步骤如下:
Ⅰ 根据工期倒排进度,确定某施工过程的工作持续时间。
Ⅱ 确定某施工过程在某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若同一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不等,则用估算法;若流水节拍相等,则按下式进行计算,即 t = T/m ,式中t——流水节拍;T——某施工过程的工作持续时间;m——某施工过程划分的施工段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