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组合家庭,老公是海员,他有两个儿子和父母,我有一个女儿。他每个月的工资都是自己拿着,家里

我和老公是组合家庭,老公是海员,他有两个儿子和父母,我有一个女儿。他每个月的工资都是自己拿着,家里开支都不管。他只给他两个儿子的开销,这样的婚姻我还需要维持现状吗?如果离婚,他什么都没有,他是我家上门的,婚姻存续间他的工资是否应该付给我?求解答。谢谢!

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姻法》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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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2
离婚吧,这男人也太鸡贼了。让你给他两儿子做免费保姆呢,追问

谢谢啊!他的父母都是我照顾,婆婆一年四季离不开吃药,每个月我还要把药买好送给婆婆。他只想到把工资自己拿着,名存实亡的夫妻,对于他是什么都没有损失,在外面别人以为我找了一个会赚钱的老公,其实呢?我进退两难,如果我提出离婚,法律是否会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求解答。谢谢!

追答

他损失免费保姆,也是痛心的,o(^▽^)o
他不是军人吧,军人不好办,找他的上司说话比较好
如果是普通人,网友采纳的回复你看看,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