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曾超过十年(2001年至2014年3月)没有发生过发行主体实质性违约;即便偶尔出现信用事件,也都在刚性兑付的环境下化解,债券收益并不反映其风险,债券持有人总能稳得信用利差。这一“神话”随着2014年3月“11超日债”未足额兑付终结。2015年,信用债市场风险持续暴露,违约主体从民企扩散至国企和央企,违约债券类型从私募债蔓延到公募债。2016年上半年,信用违约加速爆发,违约品种涵盖了包括超短融在内的所有债券。截至今年7月14日,我国债券市场已发生违约的公募债券共计30只,涉及20个发债人,违约债券总规模为248亿元。分析来看,企业信用债违约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受经济周期因素影响,煤炭、钢铁、光伏、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盈利水平大幅下降,甚至出现巨额亏损,导致这些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出现大面积违约。例如,今年6月,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川煤炭CP001)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10亿元债券正式宣告违约。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14东特钢PPN001号债券也宣告违约。
二是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反向溢出效应导致信用债券市场出现违约。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恶化,生产经营面临困难,而中小民营企业自身资本实力较弱、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抗御风险的能力更为薄弱,因此爆发多起违约事件。
总体来看,目前企业信用债券违约尚未形成重大风险,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基本可控,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背景下,有可能爆发更大的风险,进而对实体经济和银行产生重要影响。主要表现为:
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增加。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为控制风险开始收缩信贷,因此发行信用债券成为企业获取融资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宏观经济减速的大背景下,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产负债结构恶化和盈利率下滑的窘境,信用债违约现象难以避免,而这直接降低了潜在投资者购买企业信用债券的意愿,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