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实施意见;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布局。
(三)拟订全省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计划,指导协调地区之间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安排和落实粮食进出口计划,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全省粮食市场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保障灾区、库区移民、贫困缺粮地区、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项目粮食供应。
(五)负责省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规模、布局、轮换、动用建议;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省级储备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审核上报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承储资格;指导地方粮食储备。
(六)制定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省粮食储存保管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粮食标准,落实粮食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
(八)对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指导行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省社会粮食流通、仓储设施、粮油加工的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推动粮食流通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粮食企业改革和产业化发展。
(十)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制定全省粮食应急预案,在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提出粮食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负责行业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