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房地产企业
以前包括:2税1费:营+城+教
现在包括:1税1费:城+教
非房地产企业
营改增前:3税1费:营+城+教+印花
现在包括:2税1费:城+教+印花
有以下两项:
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