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建筑公司来讲,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计提租金
借: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二、支付租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上述情况属于员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一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