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实际操作

实践中,应该说“责令改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规定,客观上有需要,因此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具体操作。首先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使用。为了区别于行政处罚,有必要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单独制作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其次下达的整改意见应该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有必要的话,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责令改正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违法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行政相对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完成整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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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6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下达的整改意见应该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有必要的话,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责令改正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违法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行政相对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完成整改。

理论争议:

第一、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第二、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七种,但不包含“责令改正”。

一些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列在下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种类中,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并列,显然是不恰当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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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7-16
  责令改正并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有明显区别  1.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责令改正不具有惩罚性。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破坏行政管理秩序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惩罚性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  责令改正的目的在于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不具有惩罚性。  2.行政处罚的作出与责令改正的作出在程序上的要求不同。  除特殊情况外,行政处罚的作出一般需要遵循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等严格的法定程序,而作出责令改正的程序相对简单。  另外,从立法情况看,《行政处罚法》设定行政处罚种类时未将责令改正纳入;同时,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以推定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