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为申请登记。按照社团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成立的协会如果活动地域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应该到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如果活动地域在某个区县地域内,可到相应的区县民政局申请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一:按照社团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您要成立的协会,如果活动地域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应该到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如果活动地域在某个区县地域内,可到相应的区县申请登记.成立协会具备的条件:
1.经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场所.
二 拓展资料:
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
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简称“中国民协”),成立于1950年3月29日(1987年以前称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1987年起改为现名),首任主席郭沫若,周扬、钟敬文、冯元蔚、冯骥才为历任主席。现任主席潘鲁生,驻会副主席邱运华。
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宗旨是搜集、研究、保管中国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继承和发扬其优秀传统,增进对民间文艺的尊重和了解,进行与国际民间文艺和民俗学界的交流,推动新的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协会自成立之日起,一直受到党中央和毛主席,以及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协会在历任主席郭沫若、周扬、钟敬文、冯元蔚、冯骥才的领导下,聚集了中国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同仁;在“二为”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大量的搜集、整理、编辑、出版工作,为继承中国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作出了很大贡献。
2016年10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十三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在名单中。
三 具体请参考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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