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前夫是房东,房客将热水器排气管道的通风窗户用塑料纸封堵。因热水器装于卫生间内属不合格,煤气公司发函要求整改。(房客未将此事通知房东)谁料三天后,房客在借房中煤气中毒,经治疗后患精神障碍。法院判房东赔12万。
我与儿子从未牵涉前夫的租房之事。那只房产者上的所属人是儿子,前夫竟将儿子的现住址告知有关部门,拖儿子做替罪羔羊,苦逼儿子代赔钱。我们母子生活贫困,儿子即将结婚,倾囊而出,借款、贷款才买了新房,那里承受得起12万索赔。因实交不出钱款,无辜乖巧的儿子被抓了进去。
如再交不出钱,将依法把我们辛苦买下的新房拍卖出去,这如何是好?前夫不过问……
我只得再向亲友借钱,将儿子弄了出来……儿子和我却欠下一屁股债……
儿子决定将前夫告上法庭,我不知应该如何帮助儿子?上诉应该致力于那几点?怎样才能脱离这让我们累得头晕疲乏的困境?
请知法懂法的有志之士帮助我们,出些点子,我和儿子感谢你们。
与前夫离婚时,为方便财产分割,将两套房子的房产证都写上了儿子的名字,实质就是:我和儿子支配一套,前夫支配一套。但前夫出租房屋签合同时,是冒签儿子的名字,应伪造签名违法,前夫谎称儿子对租房之事全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