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喜欢做老师,且不需要理由。在这个物质主义的时代,喜欢当老师,不是出于“我不当老师谁当老师”的道德使命感,不是出于挣钱买房买车娶媳妇养孩子的需要,不是出于用知识投资将来弟子做了大官发了大财自己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不是出于老师有两个假期……喜欢当老师,是喜欢每天面对青春洋溢的面孔,是喜欢在课堂上遭遇青年人的质疑和偏激,是喜欢与三五弟子漫步校园林荫道上说说笑笑。这种喜欢更多的不是来自理性的功利计算,不是来自严谨的逻辑推理,而是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心理冲动。如同恋爱,不需要理由。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具备了炼成好老师的心理前提和动力。
好老师不会老是惦记着冒充学生的父母。也许是受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传统理念的影响,有些老师努力实践和标榜自己视学生为自己的孩子,这未免太吓人了。一个班几十个、上百个学生,你真的能把他们都视为已出?我认为,对好老师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视学生为子女,而是视学生为公民,一个个与自己同样的权利主体,这是师生平等的法理前提。老师的任务就是将自己的观点,以及观点形成的过程向学生展示,以期引起学生的思考与质疑,在课堂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流,通过交流而实现教学相长。老师的知识再渊博深邃,也只是满足了职业的需要,而不能视为优越于学生的资本;同样,学生的知识再贫乏浅薄,也只能证明他有学习的需要,并不能视为愚昧低能的证据。此外,老师要有这样的理念,要尊重学生提出的不同于老师的观点,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观点,老师要习惯于既求同存异,也求异存同。
好老师应该首先是一个好人。这个“好”,不是如媒体所吹捧的那样是一条拼命无私奉献的春蚕,一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那种把老师这个职业伦理化神圣化的做法不仅不合逻辑,也不合事理。老师这个职业不是道德选择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结果。这里所说的“好”,是指老师除了遵循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应该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具体表现为求真求善。苏格拉底曾说:我比别人知道得多的,不过是我知道自己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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