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工作两年后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在未下达书面文件前(如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不予续签通知书),劳动者应当不予理会,继续上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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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6
劳动者在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那么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