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为超豪华小汽车。
1、根据《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2、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3、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4、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扩展资料: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超愚看来,虽然此次加征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对抑制豪华车的进口影响有限,但对于保护本土企业、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未来针对汽车制造业的消费税改革也将以拉动消费、推动汽车行业向上发展为主要目标。
业内普遍认为,虽然超豪华汽车的购买门槛提高,但加征的消费税对大多数有豪华车购买能力的消费者来说仍只是影响很小。此次加征的超豪华汽车消费税对于年收入在100万—500万元之间的消费者有一定影响,但对超豪华汽车的主要消费人群来说,实质影响力有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 影响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