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迁户口需要男方去吗

如题所述

不需要,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迁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户籍迁移,常见有两种,一种是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另一种是男方户口迁移到女方,流程和所需证件都是一样的,下面以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为例。
(1)先到男方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开娶入证明,再持证明书、男女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到男方派出所开户籍迁入同意书。
(2)再去女方户籍所在社区或是村委会,开嫁出证明一类的文件,持该文件到女方户籍所辖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3)然后持上述证明和户籍迁移证、男女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口本等,到男方户籍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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