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样迁出来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申请分户,当事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原户口本及离婚证等证件,到当地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分户;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本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分户。当地派出所依据离婚证、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根据当地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比如有的地方会要求在当地名下有房产才可独立门户。

2、再婚迁户,如果在离婚后不久就有再婚打算的,甚至在办理离婚之前就有再婚打算的,可以在离婚后直接再婚,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户口迁移工作按照迁入迁出方的要求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离婚后立即再婚的打算,这个方法就不是很实用了,离婚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3、迁回原籍,离婚后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直系亲属(比如兄弟姐妹)的方式请求迁回原籍,但想要迁回原籍需要有当事人与投靠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离婚证、身份证等,并且需要原籍愿意接受。现在由于户籍管理严格,不同性质的户口(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间由于涉及到土地权益及集体利益等,即使因为婚姻关系也很难再进行迁移,具体情况还是看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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