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职交接附了交接清单,但我走的仓促,我是先交接才写的交接清单,清单内容有一项写漏了,一直不知道,离职一周后公司以我为交接某某某项工作不发工资给我7200元,但是离职前我所有的交接手续接收人和监交人都已经签字确认,所有领导也把离职手续签完了。他们说我没交的东西我敢肯定我一定是交了,只是写漏了,可能被他们自己又弄丢了,因为我离职那几天他们正准备搬办公室。如果他们一直不发我工资我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我能站得住脚吗?因为确实那一项没写,但我认为1.他们已经签字确认完毕,如果有问题当时为什么不提出还签字给我了。2.他们没有我一定没交的证据。没写不代表一定没交。
请问我从哪个点出发对自己有利。谢谢
还有一份附表,是所有部门交接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这张表所有人已经签字完毕了。然后我无法举证我交了,但他们也无法举证我未交。请问这个情况怎么才能对我有利
追答已经签字的,证明都交了。
不用你再举证。
追问那我忘记写一项怎么办。要我再交我肯定也交不出来当时已经给他们了,我怀疑是他们搬公司自己弄丢的,趁着我又没写推卸责任,这人人品不好大家都讨厌
追答是什么东西?可说吗?有很重要吗?
追问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补,但我现在离职了,我没有义务去了。
追答劳动合同?共几份?你是人事工作?
你们劳动合同每一份都去劳动局备案的?
追问对 共43份 都备案了 因为都买了保险
追答那么损失不大
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我以什么理由投诉呢 ?移交清单没写劳动合同确实是我不对
追答扣工资无根据。
追问那公司要是以劳动合同威胁呢?
追答无所谓,不是劳动局有备案。去复印,增加不了多少成本。
追问嗯嗯 谢谢 太感谢您了
追答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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