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老公不给我和小孩生活费可以告吗

如题所述

这个没法告,这非要找人调节。

1、你们仍然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双方的财产、所得的工资均为双方拥有,如果对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义务要付出所得。

2、如果你们已是分居的情况,那问题就比较复杂,必须要到法院再进行协调。

3、需要你们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协商上调抚养费标准,如果打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裁定。

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材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1、你们仍然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双方的财产、所得的工资均为双方拥有,如果对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义务要付出所得。



1980年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作出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重视夫妻作为生活共同体的一面,但对尊重个人意愿、保护个人财产权方面显得不足,应当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加有关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规定;

二、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过于简单,对约定的要件、范围、方式、效力等重要问题都没有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应当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进一步的规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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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6
这个没法告,这非要找人调节。如果他不给你生活费的话,然后你找他要啊,如果他实在不给,你就去到法院去告他呀。你就说他不善养小孩儿,不给小孩生活费。如果他还是不要的,还是不愿意给你的话,那你就得找他唠唠,或者找人帮忙调节。让他给小孩子生活费。如果他不愿给小孩儿生活费,那就是不愿意养小孩儿,那么小孩儿长大了也不会去赡养他的。这都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第2个回答  2015-11-27
你好,现在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很简单,就是这一年多对你和孩子的不闻不问,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之后如果对方没有回来或者是到庭,那么审理期限到了之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第3个回答  2015-11-27
那你还是离了吧,这种情况,给不给生活费,有意义吗。过什么劲啊
第4个回答  2015-11-27
可以,这样的男的 好差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