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是怎么选举产生的?上级可以直接任命么

如题所述

村党支部书记是由村里的党员选举产生的。如果出现两个候选人票数一样,应当向上级汇报或再举行一次选举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扩展资料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是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 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是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五是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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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5

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有两种方式:

1、在支部换届时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

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流程如下:

一、上报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事宜,并报镇党委批准(一请),同时,村党组织要书面通知送至党员、群众代表手中,并将参会党员、村民代表名单以及无法参会人员(参照不应列入参会人员的五种情形)名单一并公示。

二、党员、群众代表推荐。

1、民主测评。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2、差额推荐。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村民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计票。

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初步预备人选,缺额人选按实际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在省市规定的“十不宜”范围内的不能推荐为候选人。

三、镇党委推荐。

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对不宜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的,由乡镇党委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乡镇党委参考推荐得票情况确定。

四、确定考察对象。

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村民代表推荐和镇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

五、研究请示。

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向镇党委呈报请示(二请),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三项承诺书并公示,同时要在正式选举时当场宣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会后将三项承诺书公示。

六、通知党员。

对在家的党员,村党组织要提前至少5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到党员,并让党员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回执要存档;对在外党员,村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通知到本人,电话通知时最少2人在场,有条件要录音。

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三请)。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之一不能参加选举的,报镇党委同意,在显要位置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六、大会选举。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对新当选人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四请)。镇党委作出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选举结束。

扩展资料:

推荐候选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组织观念强,坚持党性原则,反对派性,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4、襟怀坦白,表里如一,思想求实,工作务实,作风扎实。

5、群众观念、宗旨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选举前,不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

8.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

9.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纪委(监察委)、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受贿人名单的;

10.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长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参考资料: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流程-获嘉县照镜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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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你好,村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有两个渠道:一是在支部换届时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二是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以上这两种产生方式都是符合规定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1-25
村委党支部书记是有本村党员选举,和上一级乡镇领导考察,审批的产生的,上级不能直接任命。
第4个回答  2021-02-25
村党支部书记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上级生于工作须要可以直接下级I作人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