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户口能迁移几次

结婚前需要把户口迁移到女方家,不知道没领结婚证前能不能迁移呢?还有,一生能迁移几次户口呢?比如说五十岁后还想回以前老家,还能不能再次迁移呢?

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户籍迁移的条件,就可以迁移。
此外,户籍迁移必须首先有落户地,落户地需要你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以婚迁为例,有的城市你办理结婚证后就可以落户配偶户籍地,有的城市则除了必须办理结婚证外,还有结婚年限、未违反计划生育等要求。
关于五十岁后是否还可以迁回出生地也是一样的,只要届时你符合你出生地的落户要求,你就可以迁回,不符合则不可以。
所以,户籍迁移没有次数要求,但是会有条件要求,且各地落户条件要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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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现时没有限制户口迁移的次数,只要按法律规定,就可以迁移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2个回答  2018-05-21
同一本户口本上,只能看到一次迁移信息: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每一次办理出户口迁移证后,原来的常住户口就同时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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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2-19
从来就没有“一生户口能迁移几次”的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迁移多少次户口也无所谓。
一般情况下,结婚前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女方家,理由不足;而结婚后要求将户口迁移到女方家,婚迁条件成立。
如果仅仅是因为五十岁后你想将户口迁回老家,条件不成立;如果你五十岁以后以照顾年迈的双亲为由要求将户口迁移回老家,条件成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18-03-30

一、一生户口能迁移次数的规定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现时没有限制户口迁移的次数,只要按法律规定,就可以迁移户口。

二、相关法律法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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