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未其缴纳社保”为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比如用EMS发邮件)。注意是通知,无需单位同意。(一定是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没有按照实际的工资缴纳不属于此种情况,不可主动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员工离职后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陈雷律师
合同-债务-婚姻
王金虎律师
民商事诉讼
济南律师苑学宁
投资、土地拆迁
上海王明磊律师
刑辩-离婚-拆迁
广东邹海燕律师
民商事、债权债务
广东朱俊凯律师
婚姻-借贷-房产
重庆郭田律师
劳动-房产-合同
苏州汤芳芳律师
婚姻-交通-劳动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