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4岁我女朋友17岁,我们是自由恋爱发生了关系,现在父母不同意要去法院起诉我,这是犯法吗?

如题所述

要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协商解决的。

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且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同意的,那么男子从刑法上来说不构成强奸罪。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可能从故意伤害方面来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