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学原则的部首,它严格依照六书体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隶属同一部首。《康熙字典》原则上使用文字的意符作为分类,例如:读、计、诗、订、训、话、誓、变、誾。这九个汉字都归属“言部”。
部首原则上是表示一组文字的共通意义,部首所在的位置并不一定。例如“鸟部”有“鴃”“鸠”“凫”“莺”等字,无论在哪个位置都无碍其分类在“鸟部”内。
部首与偏旁:
部首也是偏旁,是用来作为排列和检索汉字依据的特殊“偏旁”。部首的范围小于偏旁的范围,也就是说:部首一定是偏旁,它是具有字形归类作用的偏旁,但偏旁却不一定是部首。比如“你”,偏旁有“亻”和“尔”,部首只有“亻”。
除“一”、“丶”外,是偏旁的不一定是部首。部首的概念和偏旁不同,部首是字典中为了给汉字分类而确定的字类标目,是从分析字形结构而产生的。字典中大多数部首是由汉字中具有表意作用的偏旁充当的。偏旁是合体字的结构单位,是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
部首是从应用功能的角度定义的,而偏旁是从造字构形的角度定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