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两份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做两份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做两份工作不违反劳动法。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不被禁止,只有在签两份劳动合同且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才有可能构成不良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根据规定,劳动者与多位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影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与其它单位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未实际履行或者未影响到本单位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国家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公民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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