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免检车还可以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手续:受理、审核、确认机动车,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不通过的几种情形
(一)机动车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有关情况不符的。
(二)发动机有漏油、漏水现象。
(三)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污损、字迹不清,未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的。
(四)仪表台故障灯点亮,有相关故障的。
(五)非法改装、加装包围、尾翼、牵引盘、拖车钩、脚踏板等,私改进排气、私自增减座椅、灯具、天窗等,改变轮胎规格、货箱栏板、钢板弹簧等情况的。
(六)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或轮胎出现异常磨损、轮胎胎面磨损严重。
(七)车窗玻璃有破损(含裂纹),张贴镜面反光膜的。
(八)私自变更车身颜色,车身张贴广告的(公交车除外)。
(九)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防护装置不合格的。
(十)其他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