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从爸爸转到妈妈流程

如题所述

可以更改,材料齐全当日即可。转户流程如下:
1准备好你的户口本,孩子户口本,你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需要的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可以将孩子户口从父母双方的任何一方迁入另一方,拿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接受证,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根据问题所述,即应该到沈阳开接受证,再到包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申请;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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