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9
抗诉都撤销了,当然是维持原判了。不需要再走程序(这就跟检方不抗诉,被告不上诉是一个道理)。但要走程序,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抗诉以后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自己审理、移交还是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发回初审的人民法院审理,但是原合议庭人员要回避。
维持原判是抗诉生效的情况下依法走的二审程序。这是一种再审程序。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