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提出“六义”中的(风)、(雅)、(颂)三者指的是诗的内容体裁,(赋)、(比)、(兴)三者指的是诗歌的表现方法。
唐代的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提出六义中的风、雅、颂三者指的是诗的题材, 赋、比、兴三者指的是诗的表现方法。
六义,即《诗经》中的风、赋、比、兴、雅、颂,最早由《周礼 春官 大师》中提出“六诗说”后,《毛诗大序》发展为“六义说”,风雅颂是对诗经的分类体裁,而赋比兴是对诗经表现方法的归纳。
扩展资料
风、雅、颂一般是指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三个部分。
《风》又称《国风》,一共有15组,“风”本是乐曲的统称。15组国风并不是15个国家的乐曲,而是十几个地区的乐曲。国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桧、齐、魏、唐、秦、豳、陈、曹的乐歌,共160篇。
《雅》的认识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指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把这种音乐看作“正声”,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乐的区别。也有人说“雅”与“夏”相通,夏是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称呼。还有观点认为,《雅》是指人人能懂的典雅音乐。
《颂》是贵族在家庙中祭祀鬼神、赞美治者功德的乐曲,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其中《周颂》31篇,认为可能是西周时的作品、多作于周昭王、周穆王以前;《鲁颂》4篇,认为可能是鲁僖公时的作品;《商颂》则认为是春秋以前宋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