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儋州、琼海、文昌、东方、五指山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安排?

如题所述

儋州
儋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寒假前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儋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应对疫情冲击,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经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2日起放寒假。全市各中小学校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月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开学。
2.全市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在放假前以线下课程为主开展教学活动,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上方式做好学习辅导。
3.各中小学校其他年级(除高三、初三年级外)原则上从2022年12月23日开始转为线上教学。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工作安排
1.统筹期末各项工作安排。各校各园要有序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学生素质报告手册评语撰写、学生表彰、学期总结、寒假安排等工作,确保本学期的工作平安、稳定、有序。
2.加强线上教学指导。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指导,统筹推送学科资源,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和效果。各学校要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合理控制在线学习时长,所选在线平台要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3.坚持精准施策。各校可根据本校疫情形势和教学条件“一校一案”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实施方案。有特殊情况的,及时报市教育局批准。
4.做好留校学生健康管理。对于实施线下教学的初三、高三年级师生,学校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分别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师生实施校内闭环管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要指导学生、家长、教师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尽量保持家庭、学校或单位“两点一线”活动。
5.密切家校联系沟通。各校各园要及时将学校教学调整情况通报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要指导开展线上教学的学生、家长提前熟悉掌握线上教学方法。要指导家长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保证学生居家期间安全,形成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
6.接受返校学生。正式放假前,居家照护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在居家期间申请到校或到园。有学生(幼儿)到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并做好后勤保障。
7.加强督导检查。教研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寒假前教育教学活动的督导检查,确保教学工作良好秩序。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参照中学执行。
儋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1日
琼海
琼海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
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市职专: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琼海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全市各小学和市职专自2022年12月21日起,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初一、初二及高一、高二各年级自2022年12月22日起,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一级一案”,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开展。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考试时间再另行安排。
2.初三、高三两个年级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对于因发热咳嗽等原因不能来校学习的学生,各校要做好针对性功课辅导。
3.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当前教学进度。
琼海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文昌
文昌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1.全市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3日开始放寒假。
2.全市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初一至初二年级、高中高一至高二年级及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23年1月13日,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自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期末考试及质量监测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初,由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3.高三、初三年级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教学为主,高三、初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考试时间,自行命题进行考试,自2023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开展线下教学的高三、初三年级师生,每周一、三、五进行核酸检测。
东方
12月21日,教务老师从东方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东方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教学工作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全市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22日起放寒假。
2.中小学校(含职业技术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外,自12月24日起,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前提下,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校学习或居家线上学习。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职业技术学校制定“一级一案”,确定教育教学管理方式,结合科任教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教学课程,确保各学科课时总量。本学期期末考试方式由各学校自行决定,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3.初三、高三年级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出现疫情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4.开展线下教学工作的学校,要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强化师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每周一、三、五在校内组织师生开展核酸检测。
5.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学校,要科学规划好教学内容与进度,原则上不教授新课。所选平台要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同时满足师生在家接入便捷、实时互动的需求。
五指山
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五指山市中小学
(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省驻五指山市各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市特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和寒假放假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托儿所)自12月22日起放寒假。
(二)全市各中小学(不含初三、高三年级)自2022年12月22日起,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一级一案”,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开展。有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下学期,考试时间再另行安排。
(三)初三、高三年级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对于因发热、咳嗽等原因不能来校学习的学生,各校要做好针对性功课辅导。
(四)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当前教学进度。
(五)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高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方案。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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