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个体包工头签的建房协议该怎么写才合法合理?求教。。

我家是三层楼,房前有快空地,想要加建一段,将本来独立在外面的二楼阳台扩建成楼房,一直建到三楼后再加建四楼,可是建房、拆旧墙和过后的装修是分别由三个包工头承包的。现在准建证办好了,就是不知道要怎么跟包工头定协议,怕中途出事故或是建得不好,请大家帮忙想象办法。。

怕出事故的话,最好是承包给包工头,承包的话就有了一个承揽关系,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该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关系。如果是承包给包工头的话,那么在承揽关系中,建房人就是定作人,而那承包的包工头则是承揽人,也就是说建房人把工作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找谁干活建房人不管,只要把工作做好就行,建房人就付钱给承揽人,承揽人再发工资给工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或者造成自身侵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样一来的话,如果中途出了什么事故,你又没有什么过错的话,就不用你赔了,否则,如果是你雇佣他们的话,那麻烦就大了。
你可以和包工头签订一份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具体的内容你可以找一篇范本来参考。
但愿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51532.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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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1
?? 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