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怎么区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怎么区分

第1个回答  2010-06-1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级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旗)、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自治县(旗)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指县级政府以及比县级更高级的政府,包括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含自治州盟)。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指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所指代的是特定对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级政府,地(市、州、盟)政府,县(市)级政府,乡(镇)级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级政府,地(市、州、盟)政府,县(市)级政府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1490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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