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身份证丢失补办

如题所述

深圳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一、了解补办流程
在深圳,身份证丢失后,首先应当了解补办流程。通常,补办身份证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在前往派出所之前,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或查阅相关网站,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准备证明材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丢失身份证的报案证明:在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这是补办身份证的重要依据。
2.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用以证明个人的户籍信息或居住信息。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通常需要提供两张符合规定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三、前往派出所办理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应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给予办理。
四、等待领取新身份证
办理完成后,需要等待一定时间领取新的身份证。一般来说,领取时间会在办理时告知。在领取新身份证时,需要携带相关凭证,如回执单等。
综上所述:
深圳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在补办过程中,需要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报案证明、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按照流程办理完成后,等待领取新的身份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
居住证持有人在特区享受下列便利: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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