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题所述

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促进就业、管理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以及人事人才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就业促进工作
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就业政策,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通过举办招聘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等方式,帮助求职者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同时,该部门还积极与用人单位合作,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社会保险管理
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的登记、缴费、待遇发放等管理工作。该部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也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劳动关系协调
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该部门会积极介入,进行调解或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人事人才管理
人事人才管理是提升地方人才素质、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工作。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务员的招聘、任免、考核等工作,同时也管理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此外,该部门还负责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
徐州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促进就业、管理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以及人事人才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部门致力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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